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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函〔2020〕32号 关于开展2020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4日 11:14

各院(部):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及《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为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我校2020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帮助新生认识自我、发展自我,提升心理健康意识,为下一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现将2020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试(简称“心理普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准备,开展精准测试

2020级心理普测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安排,各院(部)心理辅导员与新生辅导员具体负责,学生干部、心理委员协同参与。各学院(部)自行选择测试地点进行集中测试,确保所有新生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

1.心理普测时间:2020年10月26日—11月5日

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为1个量表,预计测量用时15分钟。

2.心理普测的工具与方法:

此次心理健康测试统一使用由教育部思政司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研制的“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学生可用手机、个人电脑、平板电脑等工具,通过登录网址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获取登录密码并进行测试。

网址:http://xinli.gzedu.com/

二维码:见附件

学校代码:10113

二、引导到位,以测试促发展

各院(部)应从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角度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心理健康普测工作。通过及时解决学生的顾虑与疑惑,激发学生参加心理测试的积极性,提高心理健康测评的覆盖面和科学性,以实现心理健康普测的工作目标。2020级全体学生必须参加测试,学生不得漏测、替测。

1.心理测试的结果不用于评审或评价学生,并一律严格保密,请学生放心测试;

2.告知学生在答题前要务必认真阅读心理测试量表的指导语,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3.测试回答过程中,请学生尽可能以自己的第一印象认真、如实填写,不要遗漏;请不要在每道题目上停留太长时间,不要反反复复思考;请不要与其他同学交流、交谈。

三、分类干预,加强教育引导

各院(部)要在普测结束后依据测试结果,重视并做好初次约谈、建档帮扶、危机排查预防和转介、测试总结等工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开展专项培训与指导。

1.科学使用普测结果,开展分类辅导和精准帮扶。各院(部)依据普测结果,于11月5日—12月5日开展约谈核查,对一般心理问题进行心理疏导,对严重心理问题及时转介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院(部)在约谈过程中要做好保密工作(仅限于本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知道),注意约谈的方式方法,探索有效的辅导方案。12月20日前将《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统计表》及《心理晤谈记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回心理中心,纸质版加盖院部党委公章,并严格做好资料的保密交接。

2.及时提交总结报告,实施分析研判和理论总结。根据普查结果,各院(部)要认真总结本院(部)心理危机干预方案及实施效果,形成不少于3000字的《**学院(部)2020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报告》,加盖院部党委公章,并于12月20日前提交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子版发送至sxauxinli@163.com。

3.积极开展教育活动,提升心理健康理念和素养。各学院可依据测试结果和学生需求,安排全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4.请各院(部)按照心理普测的上述要求,认真组织本次心理普测活动。并于11月6日前将确有特殊情况未能参加测试的学生名单汇总交回,并说明情况。

测试中如出现其他问题请联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289111。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21日


附:“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测试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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