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组织全校本科生开展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爱国主义、学风校风、安全稳定、文明礼仪、习惯养成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等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学生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期开展大学生思想状况调研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
2.负责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招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编制申报本科生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章程;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咨询工作,进行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包括组织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项测试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以及完成招生工作的数据统计、上报、归档、研究等工作。
3.负责开展本科生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等重点工作。
4.负责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辅导员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对辅导员进行培养发展、工作考核和评先选优。
5.负责构建、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组织实施本科生各类奖、助、贷、补、减、免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工作;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社会资助的评定发放等相关工作。负责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岗位安排及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工作;开展学生心理教育与宣传、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及心理咨询、团体辅导等工作。
7.负责全校学生的就业指导、教育、服务和就业派遣等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组织举办就业讲座和报告会、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和就业信息收集发布、就业政策咨询和职业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招聘活动。负责全校毕业生生源统计、资格审查和就业信息管理上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和签约审核等工作。
8.负责学校武装工作,组织学生军训,开展军事理论教育,开展大学生征兵、预备役管理等工作。
9.负责全校学生工作(含招生、就业、思政教育、学生管理等工作)的考核奖励工作。
10.完成校党委、校行政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