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我校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即日起进行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及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评选条件及办法按《山西农业大学评定专业奖学金实施办法》和《山西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程序,成立奖学金评定或评优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私自在校外住宿、考试作弊者,经核实后,取消评优资格。
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将初评结果公示后,于9月28日前报送学生处办公室(Excel格式电子版及A4纸打印一式三份,Word格式电子版优秀个人名单、先进班集体及A4纸打印一份,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
4、希望各学院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一年一度的评优工作顺利进行。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处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