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财综〔2008〕3号)的安排部署,山西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和连续实施多年的富士康助学项目同时进行,为了做好2009年度的扶残助学工作,现将助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条件、上报材料
(一)山西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
1、资助对象:在读的山西籍残疾大学生(一本、二本以上学历的)。
2、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
3、申请条件: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②家庭贫困,城乡低保户、农业户的优先;③上学年度学科没有挂科现象。
4、上报材料:①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附后);②残疾人证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学生证复印件;⑤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层次证明及上学年度学科无挂科证明;⑥家庭贫困证明;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富士康”科技集团助学项目
1、资助对象:在读(含本年度新生)的山西籍残疾大学生;
2、资助内容:①助学金; ②奖学金
3、资助标准:每人2000元。
3、申请条件:
1)助学金: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②家庭贫困;③城乡低保户优先;④上学期没有挂科的。
2) 奖学金: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②2008-2009学年度学习优异或表现突出受到系级以上表彰的。
4、上报材料:
①申报审批表一式四份(附后);②残疾人证复印件(学校户籍所在地的市或县残联盖章);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学生证复印件;⑤家庭贫困证明;⑥教务处出具的上学年度学科无挂科证明;⑦ 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评审及资金发放时间
两个助学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处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评审、资金发放时间为10月16日―10月30日。
资助金通过银行卡或现金发放给本人,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和残疾学生要预留本人工商银行银联卡号。
二、助学项目工作要求
(一)所有复印件材料要相关部门签字盖公章。
(二)每位受助学生要写出学习情况汇报材料。
(三)已经享受了其它渠道(如“圆梦行动助学”、“金秋助学”、“交通银行助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慈善总会助学活动”等)助学金的残疾学生,不能再申请此次的助学项目,如发现,在全社会通报批评并取消资助资格。
附件:
1、《山西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残疾大学生助学金申报审批表》;
2、《残疾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登记表》。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