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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函〔2025〕46号 山西农业大学关于申报遴选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7:52

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专家化建设,持续搭建辅导员职业化发展与育人成果转化平台,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116日至20251117

二、申报条件

1.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方向必须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校辅导员九大工作职责或“十大育人体系”中的某一方向,明确建设目标和研究重点,具有鲜明的特色和可预期的建设成果。

2.主持人及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主持人须为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累计从事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且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

4.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省级及以上高校思政工作相关课题;

2)作为主要成员(课题组成员排名前三)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高校思政工作相关课题;

3)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高校思政工作相关论文1篇(含)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高校思政工作相关理论文章1篇(含)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正式出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著作1部(含)以上;

4)个人获得与学生工作相关的厅级(含)以上表彰或所带学生团体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表彰;

5)参加过全省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并获得三等奖(含)以上奖励的辅导员;

5.团队成员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职务职称结构合理,专职辅导员人数占比不低于80%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团队自愿申报,主持人于规定时间内将《山西农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 3 份)及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各院(部)。

2.院(部)推荐。各院(部)对申报人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能力水平和工作成效进行初审,结合本单位辅导员队伍建设实际,择优推荐。

3.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立项建设。

四、组织管理和条件保障

1.对批准立项的工作室,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开展调研、学术交流、成果产出、资料购买等相关工作。

2.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2,采取年度考核和终期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工作室,将予以表彰和推广。

五、有关要求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精心组织宣传,鼓励优秀辅导员团队积极申报,确保申报工作有序开展。

2.请各院(部)在申报时间内将《山西农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邮箱sxndxgb@163.com,《山西农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 3 份报学生工作部308办公室。(联系人:陈占强 杨雪璐 联系电话:6288230


附件:山西农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学生工作部    

2025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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