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2025年起,除新疆、西藏外,其余29个省(市)全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各院部严格依照《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27号),以下简称《指引》)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选考科目要求的统筹管理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选考科目要求设置工作,成立由院(部)领导牵头的工作组,认真学习《指引》,按照文件要求,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各专业(类)科目要求。
严格规范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1、要综合考虑院(部)专业特色、教学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同时结合近年招生情况,对本院(部)专业和人才培养作出准确定位,科学确定选考科目;
2、原则上按照专业报送选考科目要求,确有需要报送专业大类的,在目前已经开展招生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填报;
3、填报时要依据《指引》分别确定“首选科目要求”(科目范围一)和“再选科目要求”(科目范围二)。“首选科目要求”在“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中3选1;“再选科目要求”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按要求最多提2门。
三、认真做好选好科目报送工作
2024年11月18日上午12:00前,将《山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申报表》由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后报送至教学管理楼304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xndzsb@163.com邮箱;联系人:党老师 6288909。
附:山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