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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函〔2020〕7号 关于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2日 15:53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教育引导毕业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示范作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毕业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崇学事农、基层建功。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细则》(农大行字[2014]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办法

1.山西农业大学2020届在册本科毕业生。

2.评选条件依照《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细则》执行。

二、评选时间

各院于6月5日前完成院级初评、公示工作。

三、评选要求

1.要广泛宣传评选活动,把评选工作和促进毕业生就业、推进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要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事迹,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青年学生。

2.参评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荣誉(含校级);无挂科情况;无吸烟和违纪行为。

3.各学院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选拔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公示;要把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先进分子选拔出来,传递正能量;获评“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若有申报条件弄虚作假或毕业离校前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并收回荣誉证书。

4.各学院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山西农业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表格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5.各学院填写《山西农业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花名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要求严格按比例推荐(取小数点前整数)填写,表格中所有项目数据应准确无误。

6.本通知内容及所有附件均可到学生处网站上“资料下载”栏下载。以上材料于2020年6月5日报送至学生处弓俊红,电子版发送至sxndxgb@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 山西农业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 山西农业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花名表

                                        学生工作部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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