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考入普通高校退役士兵2013-2014学年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晋教助[2013]11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严格根据上述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广泛宣传、加强组织,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受助。
2、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辅导员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一是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不享受该项政策;二是大学专科毕业入伍退役后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的不享受该项政策;三是学费资助按照学年进行申报,每学年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并且必须为在校生。
3、各学院请于9月30日前将申请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初审名单表》、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上交于学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