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进一步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和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培养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山西省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各学院按照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1%进行评选(本部和信息分别独立评选);研究生学院按照研究生毕业生总人数的1.5%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向上,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集体,关心同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凡受过学校违纪处分或学籍处理者不得评选)。
2、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校的文体活动,在校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在校期间有不及格者不得评选)。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或具有突出事迹,获得社会殊荣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数量和比例,评选名单公示5日,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做到宁缺毋滥。
2、各学院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表》(附件一)、《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二)、学院要签署意见并盖章(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3、各学院在上报审批表时另附个人事迹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章)各一份(统一与审批表分开单独装订成册)。
4、所需表格可在山西毕业生网www.sxbys.com.cn下载,各学院务必于4月22日将有关材料上报学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xauxscywj@126.com 。
学 生 处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