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整体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对专(兼)职辅导员实施“能力提升”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促进辅导员在工作实践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明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义和任务,掌握学生工作的规律和方法,提升服务效能,适应新时期学生工作的新要求。
二、培训对象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重点是2010年以来新任专职辅导员。
三、培训形式
领导专题辅导、专家主题报告、座谈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自学有关教材、学习考察其他院校的先进经验等。
四、培训时间
4月—5月,适时安排培训时间、地点。
4月10日上午9:00在 就业办招聘洽谈室 举行开班仪式,主讲人:石扬令书记。
五、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学院积极为每位参训人员创造好条件,事先安排好有关工作,以保证培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严格考核制度。学校要对辅导员参加集中培训、座谈交流和外出考察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辅导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遵守培训纪律。培训实行签到考勤制度,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学工部请假,一般情况不得请假。
4、确保培训效果。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内容,完成各项培训任务,要求做到有记录,有心得,有总结。培训结束后,要将心得体会以书面形式上交学工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