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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学生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 09:28

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学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后,由学校统一办理并发放学生证。为规范学生证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证的功能

1.学生身份证明。学生凭学生证出入校门、宿舍、听课考试、领取汇款信件和各类奖助学金等。

2.享受国家对学生乘车优惠的凭证。学生凭附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享受寒暑假回家探亲购买半价火车票优惠等。

二、学生证的办理

1.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信息登记表》。新生入学报到后,由辅导员或辅导员组织本班级新生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信息登记表》。

2.填写学生证信息。以学院为单位,凭填写好的《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信息登记表》到学生处统一领取空白学生证。由学院指定专人,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学生信息登记表》内容填写学生证信息(其中“乘车区间”应填写距离家庭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站名)。

3.粘贴火车票优惠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凭附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半价车票。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相关信息由学生处统一录入,学院指派专人统一粘贴。

4.发放学生证。完成学生证信息填写、粘贴火车票优惠卡完毕,经学生处审核并加盖学校印章,由学生处造册登记后统一发放。

三、学生证的补(换)发

1.补(换)发学生证的时间。学生处集中办理补(换)发学生证手续,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年6月份、12月份),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2.填写《补发学生证申请表》。学生如不慎遗失学生证,要在本学院申请挂失,填写《补发学生证申请表》,并经辅导员审核签字。

3.提供证明材料。如果因父母工作调动或家庭所在地变动,需更改学生证信息,必须提供家庭户口簿及父母现在所在地暂住证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4.统一办理补(换)发学生证手续。以学院为单位统计、审查、造册并加盖公章,由辅导员到学生处统一办理补(换)发学生证手续。

5.其他事项。补(换)发学生证需按规定缴纳工本费、手续费。补发学生证,学号不变,但必须注明补发字样。学生证使用的照片必须是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不得使用模糊不清的或盖有印迹的照片。

四、学生证的管理

1.学生领到学生证后必须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将其所持证件扣留没收外,还应根据学校学生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假借学生证遗失而补领学生证或持有、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证者;

(2)擅自涂改学生证内容者(院系、年级、家庭住址、火车乘车区间、有效时间等);

(3)购买和使用假学生证者。

2.每学期开学报到时,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报到手续,未加盖注册章的学生证无效。

3.学生因毕业或转学、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离校时,应将学生证交回学生处予以注销。

4.学生因学生证遗失或损坏所导致的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五、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山西农业大学学生证使用与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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