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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贺记威,男,市场营销专业1301班学生。该生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依据《山西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一章第四十七条第5款“学生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应予退学”的规定,已达退学条件。经2014年10月22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贺记威作退学处理。
山西农业大学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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