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提升辅导员心理育人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学工部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体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二、征集要求
1.主题范围
案例应围绕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高发的共性心理问题开展,如:学业压力、人际关系困扰、情绪困扰与调适、自我认知与生涯发展困惑、适应性问题、压力管理、网络使用相关问题以及其他共性突出问题等,案例内容应突出在预防、教育、引导、支持、帮扶等方面的工作实践及成效。案例征集分为学生群体工作案例和学生个案工作案例两大类。
2. 内容要求
案例应当为近三年内发生的,作者亲自参与实施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真实案例,具有典型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案例书写需逻辑清晰,重点突出解决思路、实施过程及育人成效。
3.基本原则
各院(部)统一进行申报,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流程,把握质量,切实履行好审核职责,确保案例报告内容可靠。本次案例征集不对案例和院(部)进行工作性质的评价。
做好隐私保护。案例报告不得违反心理咨询伦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对当事人的姓名要化名,涉及的具体学校、院系、年级、住址、家庭等信息进行相应处理。
4. 格式要求
案例需按统一模板撰写(见附件),字数控制在2000-3000字。案例报告标题由作者根据案例主要特点自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送要求
1. 以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每个院(部)至少提交两类案例各1个。
2. 提交材料包括:
案例电子版(Word格式,命名格式:院(部)+姓名+案例标题);《优秀工作案例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Word文档。(需加盖学院公章扫描)。
3. 参评院(部)于9月30日上午11:00前提交材料,材料纸质版加盖党委公章,电子材料以U盘形式存储,报送至学校心理中心。
4.申报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报送的将不予受理。
四、评选与奖励
1.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选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2. 优秀案例将汇编成册,并择机推荐至省级以上平台交流展示。
3. 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资料必须为原创,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引发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责任由推荐院(部)和授课教师承担。
2.提交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在评审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附件: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模板A】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模板B】
【优秀工作案例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