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青年学生中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勉向学、全面发展、学农爱农、基层建功,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农大行字〔2023〕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时间
各院(部)于5月28日前完成初评与公示。
三、评选要求
1.各院(部)要广泛宣传评选活动,把评选工作与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观、促进毕业生就业、深化学风建设、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文明离校管理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要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典型事迹,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青年学生。
2.参评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以上荣誉(含校级);无违规违纪、欠缴学费等行为。
3.各院(部)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选拔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公示;要把志存高远、脚踏实地、矢志三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子选拔出来,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获评“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若存有弄虚作假或毕业离校前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并收回荣誉证书。
4.各院(部)要组织拟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山西农业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表格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5.各院(部)填写《山西农业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花名表》(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加盖院(部)党委公章。要求严格按比例推荐(取小数点前整数)填写,表格中所有项目数据应准确无误。
6.上述材料于2025年5月28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310室,电子版发送至sxndxgb@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山西农业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花名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