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现将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22-2023学年在校学生(包含2022年入学新生)。
二、认定类型与等级
三种类型:特殊困难学生、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个等级:特别贫困、贫困和一般贫困。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需完成线上填报与线下提交材料。
线上填报:需在“掌上学工”中“困难生认定”版块中认真填写信息,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弃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情况学生,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线下材料:需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并按时提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2、班级(年级或专业)评议、公示
班级(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填写资料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民主评议,初步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类型、等级,通过学工系统提交院(部)认定工作组审核。
3、院(部)审核、公示
院(部)认定工作组结合班级(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和学工系统分析结果进行初审,确定院(部)认定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初审结果通过学工系统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校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公示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部)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将结果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请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建立档案
各院(部)将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等资料按学年整理装订,建立本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留存备查。
四、材料报送
1、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与评议小组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院(部)公章;
2、《山西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山西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明细表》,可从学工系统中导出,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所有材料于9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sxndxszz@163.com,纸质版交至教学管理楼309。
五、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从客观实际
出发,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及学习、参加活动等情况,认真核实,确保公平公正。
2、各院(部)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申请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认定过程中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等。
3、各院(部)在认定时应着重考虑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可参考下发的全国资助系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六类学生”名单,名单中如有学生自愿主动放弃申请困难认定,本人须提供书面放弃声明并签字,院(部)收集。
4、各院(部)要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为契机,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强化资助育人工作,引导学生积极面对困难,培养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知恩感恩的良好品质。
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