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山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2022年高考安全平稳有序,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委派,我校在2022年高考期间将向晋城市派出巡视检查团,请各院(部)按通知要求,配合做好巡视检查人员选派工作。
一、巡视检查团的工作任务
检查各市、县(市、区)保密室硬件设施、制度建设、试卷(答题卡)存放和保管运送是否符合国家保密要求;检查了解各市、县(市、区)考点、组织机构、考场设置情况、考场管理、监考人员调配、培训情况及考前各项准备工作;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检查考场纪律、视频监控等电子设备使用情况,协助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及签署备用试题的使用;检查对全部监考人员进行违禁物品检测情况;全程跟踪检查答卷的验收、封装、密封等环节的工作;对各市2022年高考工作进行总结。
二、巡视检查人员选派条件
1、坚持原则、恪尽职守、秉公办事、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熟悉考试业务及有关高考的政策、规定,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2、符合回避制度,当年无直系亲属或无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人员参加考试,不准回原籍或曾工作过的地方进行巡视检查工作;
3、中国共产党党员;
4、副处级以上干部(五级、六级职员)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
6、身体健康,能按工作任务要求对巡视地考点(考场)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7、能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招生宣传任务。
三、巡视检查人员名额分配
农学院: 1人;植物保护学院:1人;动物科学学院:1 人;动物医学学院:1人;草业学院:1人;资源环境学院:1 人;园艺学院:1 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1 人;农业经济管理学院:1 人;生命科学学院:1 人;林学院 1 人;农业工程学院:1 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 人;公共管理学院:1 人;软件学院:1 人;城乡建设学院:1 人;基础部:1 人。
四、工作要求
请各院(部)根据巡视检查人员选拔条件和人数要求,认真做好选派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所选派人员参加巡视工作前14天内不得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码及行程码均为绿码;同时,填写《2022年普通高考巡视检查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表1),院(部)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5月20日下午18:00报学生工作部(教学管理楼304室)。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sxndzsb@163.com。
学生工作部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