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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函〔2021〕31号 关于做好山西洪涝灾害受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8日 11:44

各院(部):

近日,我省出现今年以来最强降雨,本轮降雨过程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多地不同程度发生洪涝等地质灾害,部分学生家庭生活出现临时困难。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受灾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教财函〔2021〕194号)文件精神,为及时对遭受洪涝灾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帮扶救助,切实保障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现就做好我校受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学生排查,全面了解受灾情况

各院(部)要全面摸排受洪涝灾害影响学生人数及其家庭经济状况,重点聚焦灾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重点关注脱贫家庭(继续享受政策)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及时将因灾情影响出现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如实填写山西洪涝灾害受灾家庭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

二、加强资助政策宣传,主动解决学生困难

各院(部)要加强资助政策宣传,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国家资助政策,消除后顾之忧。要密切关注受灾困难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积极研判、妥善处置各类资助舆情。对于受灾较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主动联系沟通,了解受助需求,做好资助帮扶工作。

三、精心组织资助工作,确保学生及时受助

1、目前,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在受理期间,对因受灾需要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要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落实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确保困难学生“应贷尽贷”。

2、各院(部)要将受洪涝灾害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进行家庭困难认定或调整困难认定等级,并通过国家助学金等方式进行资助。

3、学校开通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通道,保障受灾家庭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缓解受灾学生实际困难,需要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需填报相关材料,由各院(部)初审汇总后提交学校审核。

四、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做好资助育人工作

在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的同时,各院(部)要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大局观念,将救灾助困与立德树人紧密结合起来,主动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作用。要做好对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他们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稳定情绪,乐观地学习和生活,形成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要加强生命教育、信念教育、科学教育、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特别是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把灾难当教材、与祖国共成长,不断强化自立自强、感恩报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院(部)要认真填写《XX学院(部)山西洪涝灾害受灾家庭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组织需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填写《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书》(附件2)并汇总至《XX学院(部)山西洪涝灾害受灾家庭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信息统计表》(附件3),请于10月20日之前将以上两项统计表和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书发送至xsczxdk@126.com,纸质版统计表(加盖公章)交至教学管理楼207。

附件1、XX学院(部)山西洪涝灾害受灾家庭学生情况统计表

附件2、临时困难补助申请书

附件3、XX学院(部)山西洪涝灾害受灾家庭学生临时困难补助信息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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