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及时、高效、准确制订2021届毕业生就业方案,请各院(部)督促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的“就业信息”栏目上报个人就业信息并及时审核,学工部将根据系统内数据生成各院(部)毕业生就业方案审核确认表,审核确认表由各院(部)在规定时间内核对确认后上报,学工部汇总制订2021届毕业生就业方案并制作报到证下发。
一、就业方案制订时间进度安排
6月1日前,已就业毕业生上报本人就业信息,各院(部)要逐人认真审核毕业生就业信息。(毕业去向为“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在系统内上传就业协议书或合同书;毕业去向为“其他录用形式就业”需要上传聘用证明或工资收入证明、收入流水等其他证明材料。)
6月9日前,所有未就业毕业生及新落实就业单位毕业生填报完个人就业信息。各院(部)要逐人认真审核完毕业生就业信息。
6月11日,向各院(部)发放就业方案审核确认表。
6月16日,各院(部)交回就业方案审核确认表。
6月21日—6月22日,学工部生成全校就业方案并校对。
6月25日左右,办理派遣手续。
二、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需报送材料:《2021届本科毕业生派遣方案审核确认表》《2021届非全日制升学毕业生名单》各一份,各院(部)就业辅导员、就业中心主任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
2、报送时间:请于2021年6月16日下午5:00以前交到勤学楼103;联系人:管艳琴;联系电话:0354-6289999。
三、报送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一)《2021届本科毕业生派遣方案审核确认表》审核注意事项
派遣方案主要审核“就业状况”、“派遣单位名称”、“派遣单位所在地”3个字段,具体审核注意事项如下:
1、就业状况分为协议、升学、生源地三类。
协议:指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档户关系。有三种情况:
(1)落实就业单位且档户迁往单位。
(2)落实单位且档户迁往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
(3)未落实就业单位,将档户迁往档户代理机构。
升学:指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生源地:指将档户迁回生源地。有两种情况:
(1)未落实就业单位需将档户迁回生源地。
(2)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且就业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档户,需将档户迁回生源地。
2、协议就业审核注意事项:
派遣单位名称一栏必须填写单位的全称,以公章为准;公章上有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名称的,部门名称不写,只写单位名称。(对于不确定应该派往哪里的协议书,应要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报到证抬头写什么,尤其是民营企业,需要确认是派往用人单位还是派往人事代理机构)
注:与河北省省直单位和中直驻石家庄市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协议书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就业报到证派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档案直接寄转至用人单位;与河北省各设区市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协议书加盖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调配部门公章,就业报到证派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一并寄转。
派遣单位所在地一栏填写单位所在地。
就业状况填写“协议”。
3、升学审核注意事项:
派遣单位名称一栏填写录取院校名称,必须是全称,不可简写。
派遣单位所在地一栏填写录取院校所在地。
就业状况填写“升学”。
4、回生源地审核注意事项:
派遣单位名称按《2021全国各省回生源地派遣单位名称一览表》填写。
派遣单位所在地一栏填写单位名称所在地。
就业状况填写“生源地”。
(二)《2021届非全日制升学毕业生名单》填写内容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就业方案参照本办法执行。
2、各院(部)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已就业的毕业生可以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或新职业网(www.ncss.org.cn)确认自己的就业状况。
3、各院(部)在毕业生离校前要重新核实毕业生的联系方式,强调离校后四年内继续关注山西农业大学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公众号,毕业生离校后的跟踪服务将通过该公众号进行。
4、毕业生到河北省用人单位报到或河北省生源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时,需要提供招生录检表,请通知到河北省就业的毕业生及河北省生源毕业生到学生档案室复印招生录检表并加盖档案室公章。
附件:《2021届非全日制升学毕业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