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教育引导毕业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示范作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毕业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崇学事农、建功基层。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细则》(农大行字[2014]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办法
1.山西农业大学2021届在册本科毕业生。
2.评选依照《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细则》执行。
二、评选时间
各院(部)于5月30日前完成初评与公示。
三、评选要求
1.要广泛宣传评选活动,把评选工作和促进毕业生就业、推进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要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事迹,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青年学生。
2.参评毕业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以上荣誉(含校级);无吸烟和违纪行为。
3.各院(部)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选拔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公示;要把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先进分子选拔出来,传递正能量;获评“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若有申报条件弄虚作假或毕业离校前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并收回荣誉证书。
4.各院(部)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山西农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表格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5.各院(部)填写《山西农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花名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加盖院(部)公章。要求严格按比例推荐(取小数点前整数)填写,表格中所有项目数据应准确无误。
6.本通知内容及所有附件均可到学生工作部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以上材料于2021年5月3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杨育智,电子版发送至sxndxgb@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山西农业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花名表
学生工作部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