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开展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学函[2020]26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就业数据统计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四不准”要求,坚决杜决就业率造假、被就业、虚假签约等问题,确保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真实准确,教育部将于今年6月和8月会同国家统计局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开展两次专项检查。请各学院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院自查。各学院要立即开展自查工作,严格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重点核实灵活就业相关数据,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各项就业支撑材料电子版要上传至山西农业大学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纸质材料要登记造册并报回学工部就业管理科。
二、抽查核查。教育部、教育厅将根据全国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上报数据,对毕业生就业信息进行抽查,并对毕业生就业信息支撑材料进行核查。学工部也要对各学院相关数据及支撑材料进行检查。
三、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四、严肃追责。各学院要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切实落实“一把手”工程,严格审核把关。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核实属实的,要限期整改并予以批评。
五、时间安排。6月28日至7月1日为学院自查时间,7月2日至7月4日为学工部核查时间,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