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教育引导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示范作用,推动“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成果落地,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发展。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细则》(农大行字【2014】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办法
1.山西农业大学2019届在册本科毕业生。
2.评选条件依照《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细则》执行。
二、评选时间
各学院于6月1日前完成院级初评、公示工作。
三、评选要求
1.要广泛宣传评选活动,把评选工作和促进毕业生就业、推进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要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事迹,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青年学生。
2.参评学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荣誉(含校级);无挂科情况;无吸烟和违纪行为。
3.各学院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选拔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公示;要把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先进分子选拔出来,传递正能量;获评“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者,若有申报条件弄虚作假或毕业离校前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并收回荣誉证书。
4.各学院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山西农业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表格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5.各学院填写《山西农业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花名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要求严格按比例推荐(取小数点前整数)填写,表格中所有项目数据应准确无误。
6.本通知内容及所有附件均可到学生处网站上“资料下载”栏下载。以上材料于2019年6月5日之前,报送至学生处弓俊红,电子版发送至sxndxgb@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山西农业大学2019届优秀毕业生花名表
学生处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