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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 ,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学院实际,组织全体学生工作者,认真学习,扎实落实,进一步规范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附件:《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财〔2017〕9号)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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