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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函〔2016〕19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我校应征入伍服兵役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5日 18:0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 [2016]117号)和《关于报送本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2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度学生退役士兵和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宣传政策,认真组织申请

各学院要加强政策宣传,周密组织,响应国家号召,尽量保证每位同学都了解具体情况,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特别是退役士兵新生知晓受助条件、标准、办理流程;同时要认真组织学生填写相对应的表格,按时报送材料。

二、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的同学,需报送以下材料:

1、《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纸质版两份;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3、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两份。

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同学,需报送以下材料:

1、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提供:《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享受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学生提供:《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两份,退役证复印件两份;

以上两种《申请表》均需在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及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四、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同学,需报送以下材料:

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以上所有材料接收时间:2016年10月13日前

注意:所有《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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