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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接受返还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0日 15:37

6月16日,记者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了解到,该行3523万元高校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首次返还我省34所高校,用于高校继续加强助学贷款管理,弥补助学贷款风险。

2005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受省政府委托承办全省助学贷款业务,通过“政府主导、教育部门主办、开发性金融支持”的运行模式,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加强、巩固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向好发展。目前,我省已累计发放贷款61.71亿元,累计支持贫困学生逾100万人次。

据介绍,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远远不止是一项简单的信贷业务,而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该行在开办助学贷款之初,就创建风险补偿金奖励返还和亏空分担机制,将本作为银行收入的风险补偿金在覆盖风险损失后,按相关规定比例奖励给高校。本次为我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以来首次对风险补偿金进行返还,涉及返还高校34所,返还资金共计3523万元。本次返还工作将促进助学贷款管理体系的建设完善,推动助学贷款业务的良性循环,发挥风险补偿金的激励约束作用,助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

此次为我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以来首次对风险补偿金进行返还,涉及返还高校34所。我校学工部部长原广华代表学些接受了2005-2015年度高校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返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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