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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函(2014)13号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江利斌事迹活动的安排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5日 18:33

各学院:

根据校党委、行政向全校发出《关于开展向江利斌同学学习的通知》(农大党字〔2014〕23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组织、落实好向江利斌同学学习的各项工作,学工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学习江利斌事迹活动的安排》,内容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开展学习活动的意思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开展向江利斌同学学习的意义,要认真学习校党委、校行政下发的《关于开展向江利斌同学学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学习的内容、抓好学习活动、营造学习氛围,在全校掀起学习热潮。

二、精心组织,开展好四项活动

一)开展学习江利斌同学事迹报告会活动

从5月13日开始,学工部将组织开展以“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主题,学习江利斌同学事迹报告会活动,具体要求:

1、各学院结合实际,确定报告会开展的时间、地点及参会人数,报学工部,报告会场地由学工部与后勤部门协调统一安排。

2、报告会由各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江利斌、江利斌同学李良、江利斌辅导员贾文龙分别从不同视角作报告。

3、要切实做好报告会参会学生的组织工作,要求全体学生认真听讲、撰写心得体会,各学院负责收集、保存、备查;同时选出优秀心得体会进行展出、报道,传播正能量。

二)召开“追求卓越、勇挑重担、报效祖国、奉献社会”主题座谈会

为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巩固学习效果,在组织报告会的同时,开展“追求卓越、勇挑重担、报效祖国、奉献社会”主题座谈会,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以党支部生活会、班会、学生社团会议等多种形式,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

2、各学院要制定详尽的座谈会计划,明确讨论主题,做好会议记录。

3、在各学院召开座谈会基础上,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将联合组织开展各院学生代表参加的学校层面的座谈会。

三)开展创业教育引导活动,选树典型,推进创业项目孵化

各学院要以开展学习江利斌同学事迹活动为契机,在学校大学生创业能力提升工程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结合学院学生创业团队实际,发挥学院专业、人才等优势,推进创业项目孵化工作,具体要求:

1、强化学院创业教育引导工作和创业团队扶持工作,做好创业团队的梯队建设,为创业学生提供组织和机制保障。

2、紧密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创业团队实际,加强创业教育指导,选树1-2个典型创业团队,推进创业项目孵化工作。

3、加大力度收集学院在校学生及近三年毕业学生创业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充实学工部编印的《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案例材料》,新收集的材料,于5月31日前,报回学工部冯巧兰。

四)营造学习氛围,做好学习活动的宣传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向江利斌同学学习的通知》文件要求,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做好学习活动的宣传工作,具体要求:

1、学工部将结合实际,利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榜样的力量”版面宣传平台,在全校范围内对江利斌同学事迹进行宣传;各学院也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创业典型事例收集等工作实际,与其他先进模范人物的宣传结合起来,通过制作宣传版面、图片展览、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在全校范围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浓厚氛围。

2、要通过学习活动的宣传,让每一位同学都了解江利斌同学的事迹,都能够将学习江利斌同学内化为自觉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其它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将各项活动安排及要求落实到位,学工部要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2、各学院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年底学生工作考核的一项指标,请做好各项活动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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