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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函(2014)10号 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5日 17:04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发展,不断提升我校青年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能力,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细则》文件精神(农大行字【2014】20号),现将我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办法

    1、我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按照《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细则》中第六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办法执行。

    2、学校对获得校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个人授予“山西农业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评选时间

   各院于5月28日前完成院级初评、公示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将初评结果报学生处。

  三、评选要求

    1、要广泛宣传评选活动,把评选工作和促进毕业生就业、推进学风建设、加强学生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要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评选出优秀毕业生的事迹,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青年学生。

    2、各学院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规定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公示,把真正在广大师生中口碑好、影响好的先进分子选拔出来,传递正能量;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在其毕业离校前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收回荣誉证书。

    3、各学院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山西农业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4、各学院要填写《山西农业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花名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要求如实按照当年毕业生总人数及按比例推荐人数(取小数点前整数)填写,表格中所有项目数据应准确无误。

    5、本通知内容及所有附件均可到学生处网站上“规章制度”栏下载。以上材料于2014年6月3日之前,报送至学生处王纪平,电子版发送至xscwjp@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处

                                   20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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