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鼓励符合报名条件的辅导员积极报考。
一、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计划,含在全国2014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
二、学校积极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报考,并做好资格审查。
三、考核内容、方式和方法由招生单位确定;复试由招生单位及所在省级教育部门、所在学校共同组织。
四、报名条件:
1. 报考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的高校辅导员必须是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副处级(含)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 报名时应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已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五、有意向的辅导员可以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网站自行查看,下载招生单位计划及报考资格审查表。
网站地址:
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A12_gggs/201402/164338.html
学生处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