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残联函[2010]84号
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了做好2010年度的扶残助学工作,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财综[2008]3号)的安排部署,现将2010年度山西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条件、上报材料
1、资助对象:特殊高等院校在读的山西籍残疾大学生(学历不限)和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山西籍残疾大学生(一本、二本以上学历的)。
2、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
3、申请条件:①本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一、二级残疾人优先);②家庭贫困,城乡低保户、农业户的优先;③上学年度学科没有挂科现象。
4、上报材料:①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附后);②残疾人证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学生证复印件;⑤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层次证明及上学年度学科无挂科证明;⑥家庭贫困证明;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申报时间
资助在读残疾大学生工作由各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各高校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山西省残联。助学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到省残联教育就业部,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资助金通过银行汇入本人工商银行卡发放给本人,残疾学生要预先填写本人工商银行银联卡汇款单(汇款单式样附后),并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省残联。
三、助学项目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坚持“贫中选贫”、“优中选优”的原则,优先考虑农村、城镇处于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和残疾程度为一、二级的残疾学生,贫困县的残疾学生。
(二)对申请资助的对象严格把关,各种上报材料要相互吻合,真实,所有复印件材料要相关部门签字盖公章。
(三)各高校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按程序做好摸底、审查、公示等关键环节工作。
(四)本年度已经享受了其它方面(如国家助学金、“圆梦行动助学”、“金秋助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慈善总会助学活动”等)助学的残疾学生(尤其是本年度新生)不能再申请此次的助学项目,如发现,在全社会通报批评并取消资助资格。
(五)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报纸、专栏、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山西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使全社会特别是残疾学生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申请条件、申请办法、申请程序、资助标准有进一步的了解,真正使我省的扶残助学深入人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