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入伍人员
由校武装部对在学校入伍的大学生统一办理停学保留学籍手续。
二、回原籍入伍人员
1.持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院证明到武装部登记存档。
2.⑴由武装部部长签字;
⑵分管武装副校长签字;
⑶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签字;
⑷送教务处学籍科。
3、持《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按学校相关流程盖好学校章后,送学生处助贷中心。
注:各院辅导员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三、从原籍入伍的新生
1.持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和学院证明到武装部登记存档。
2.⑴由武装部部长签字;
⑵分管武装副校长签字;
⑶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签字;
⑷送教务处学籍科。
四、办理复学流程
持退伍证及个人申请、学院证明,到武装部领取《复学申请表》,按表内相关程序办理复学手续。
2016.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