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山西农业大学 学生工作部!

学生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管理 > 医疗保险 > 正文
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参加晋中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6日 09:24

一、参保学生要求及条件:

1、在校一本、二本、三本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

2、学生本人需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

(2)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两张;

(3)填写登记表一份。

(4)个人缴纳金额20元/年。

二、参保学生享受待遇:

1、每人每年可享受20元门诊医药费,当年享受,不结转下一年。

2、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85%;一级医院200元、85%;二级医院300元,75%;三级医院400元,65%;转外就医和异地就医的按医院等级分别下调5%。

3、参保学生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

4、参保学生意外伤害急诊门诊费超过20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50%,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1万元,与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合并计算。

5、参保学生患病住院治疗的,3日内持《晋中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和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建议书到太谷县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再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登记。

6、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转往外地医院就诊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以上出具诊断证明,并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备案后,到太谷县医保中心审批。

三、太谷县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三级医院:晋中二院。

2、二级医院:太谷县人民医院、太谷县中医院、山西荣军康复精神病院。

3、一级医院:山西农业大学校医院、红十字外科医院、红十字正骨医院、

利民厂职工医院。

4、社区服务中心:白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大学生医保报销请联系太谷县医保中心,联系人:杨主任;联系电话:0354-6238369。

下一篇:山西农业大学大学生办理医保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