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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大学字〔2014〕7号 山西农业大学关于给予史红珍等七名学生违纪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6日 16:42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史红珍,女,农学院农学1301班学生,在2014年7月5日《农业气象学》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违反了我校考试纪律。

栾峰峰,男,林学院园林1302班学生;李慧智,男,林学院园林1302班学生,以上两名同学在2014年7月8日《英语二级》考试中不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违反了我校考试纪律。

张可磊,男,资源环境学院地信1201班学生,在2014年7月7日的《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上)》考试中,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材料作弊,严重违反了我校考试纪律。

邢思琪,女,园艺学院花卉1202班学生;马振飞,男,园艺学院花卉1202班学生,在2014年7月5日《遗传学》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作弊,严重违反了我校考试纪律。

张亚辉,男,工学院机制1201班学生,在2014年7月7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上)》考试中不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严重违反了我校考试纪律。

鉴于上述七名学生认错态度端正,自我反省深刻,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依据《山西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史红珍、栾峰峰、李慧智三名学生警告处分;给予张可磊、邢思琪、马振飞、张亚辉四名学生严重警告处分。

                                            

 

                              山西农业大学

                              201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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