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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函〔2020〕35号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8:13

各院(部):

当前正值2021届毕业生求职的关键时期,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确保我校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部署就业工作

各院(部)要强化组织领导,把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院部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配齐配强就业工作队伍。进一步健全院部就业指导中心机构分工,将院系主任、专业导师、专业教师纳入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体系,形成院系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合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结合就业形势,扎实开展就业工作动员

采用集体动员、个别谈话、新媒体推文、专题会议等形式,在帮助毕业生做好职业发展规划的同时,积极宣传就业政策,宣讲当前就业形势,教育、培养学生先就业、再择业的实用就业观,树立抢占就业先机的竞争意识和“岗”不我待的紧迫感,认真面对每次就业机会。

三、创新服务方式,优化线上就业创业指导

充分运用“云就业”平台,完善毕业生信息核对、就业协议签订的线上办理。鼓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线上招聘进行供需对接。院部利用微信公众号、就业信息网、微信、QQ等现代信息媒介,分时段、分类别精准推送就业信息和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困难帮扶等政策,为毕业生“送岗位、送政策、送指导”。

四、拓宽就业渠道,确保就业工作的质量

面对疫情给就业工作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各院(部)要主动求变、科学应变,做好市场调研,不断优化就业市场的结构与布局,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走访调查,积极搭建稳定的就业供需渠道。充分发挥学术资源、校友资源、社会资源的作用,积极主动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平台企业等开展深度合作,努力挖掘适合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并主动向用人单位推荐我校毕业生;积极引导毕业生到校友企业、中小微企业、科研院所、国际组织、基层一线、部队等领域任职。

五、结合国家政策,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针对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政策,发挥教师专业优势,做好毕业生升学指导;针对增加“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工作岗位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基层公务员招录等相关政策,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为毕业生做好政策解读及求职技巧传授。

六、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就业指导帮扶

各院(部)应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动态统计和跟踪服务,建立工作台账,把有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暂不就业毕业生作为服务工作的重点,重视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动态数据库,开展“一生一策”指导帮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心理辅导、岗位推荐等系列服务。


                                                                              学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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