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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函〔2019〕1号 关于开展2019年“文明学生宿舍”创建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9日 11:24

各学院:

为巩固创新文明校园建设成果,根据《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及《山西农业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文明礼貌月”活动的通知》考核要求,现将今年学校开展“文明学生宿舍”创建评比表彰活动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一、活动内容:

卫生清洁是基础文明。新学期一开学,全体学生齐动手对宿舍内、外卫生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整理。学校将评比表彰活动中涌现出的“文明学生宿舍”,以引导大学生积极营造整洁、文明、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活动时间:

1、3月18日—3月31日各学院组织清理阶段;

2、4月1日—4月11日各学院评比推荐阶段;

3、4月12日—4月18日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实地查看验收阶段;

4、4月19日—4月25日公示阶段。

三、文明创建评比表彰的推荐工作

1.参评范围:全校所有学生宿舍

2.推荐名额:各院可按学生宿舍总数的10%推荐文明宿舍,并接受学工部、研工部、团委组织的验收检查。

3.基本要求:一是接受验收的文明宿舍卫生整洁,无宿舍吸烟现象,同学相处和谐、积极上进;二是所在班级的其它宿舍不能有脏乱差现象;三是所在班集体文明和谐,无违规、违纪人员。

4.通过验收检查的文明宿舍将在学生公寓、校园网统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5天。如有不实,可向党委学工部(办公室电话:6288230)举报。举报对象经核查与文明标准不符的,取消申报资格,且不得替补。

5.根据现场验收和公示结果,学校将对2019年“文明学生宿舍”进行表彰。

6.推荐时间截止:4月11日

四、创建评选要求

1.本评选活动要充分考虑到文明创建的群众性、基础性、覆盖面。文明创建功在日常、功在普及、功在习惯养成,切忌只重典型、只重活动。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推荐,不得凑数,不得搞内部轮流坐庄等事宜。

3.如有发现任何违规现象,取消违规者申报资格,并全校通报。

附件1:山西农业大学2019年度文明学生宿舍创建评选标准

 

                                         学工部 研工部 团委

                                          2019年3月19日

 

 

附件1:

山西农业大学2019年度“文明学生宿舍”创建评选标准

1.干净整洁。有共同清扫宿舍的良好卫生习惯;宿舍内地面干净,墙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装饰整洁、美观、高雅。宿舍成员不向窗外扔杂物、泼水;不随地吐痰,不吸烟;不饲养宠物。

2.积极上进。宿舍成员关心集体,积极上进,踊跃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乐于为学院和班级荣誉做贡献;有浓厚的学习氛围,互相勉励,勤奋好学,学年内挂科人数不超过宿舍人数的30%。

3.尊敬师长。服从学校管理,尊重公寓工勤人员和他们的劳动;

4.团结友善。宿舍同学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宿舍成员间,宿舍成员与他人,均无发生过吵架、打架等纠纷。

5.安全稳定。宿舍成员公共安全意识强,不私结乱拉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不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不在微信、微博、贴吧等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和虚假信息。

6.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珍惜粮食,节约水电;崇尚勤俭,不攀比消费,不奢靡消费。

7.遵章守纪。宿舍成员都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无违犯校规、校纪情况。按时作息,无私自在校外住宿情况,不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

8.共创文明。为推动文明创建的群众性、基础性和整体覆盖面,所在班级的其它宿舍无脏、乱、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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