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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函〔2018〕18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我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及报送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8日 18:51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8年度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报告的通知》(教助中心 〔2018〕98号)和《关于报送2018- 2019学年度地方高校学生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2018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及申请材料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做好政策宣传、咨询解答工作,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知晓受助条件、标准、办理流程;精心组织,综合协调,积极落实相关资助政策,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助尽助。

(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学生申请和资格审查。要认真核实申请学生基本信息,加强对申请学生受助资格条件认定和申请资助金额核实工作;上报申请材料必须符合要求、真实有效、审核无误,确保上报材料的质量;及时报送材料,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工作。

二、 材料报送说明

(一)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的同学,需报送以下材料:

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当地民政部门出具,武装部及其他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无效);

3、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两份。

(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同学,需报送以下材料:

1、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学生提供:《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享受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学生提供:《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两份,退役证复印件两份;

以上两种《申请表》均需在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及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三)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同学,需报送以下材料:

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复印件两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四)材料接收时间:2018年9月30日前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所提供的各项资助申请表必须是在征兵网上打印出的。所有《申请表》“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二)对于2018年入伍的新兵,如当地武装部门不予出具入伍通知书和不给在申请表上盖章的,不能受理。辅导员可告知学生待手续齐全后明年办理。

(三)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象是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退伍兵,包括自主就业的直招士官。要求一年一报。只能补报前一年的。

(四)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均为一次性补偿。

1、补报不设年限,应补尽补。补报学生需说明当年不报或者未审核通过原因。

2、学生贷款代偿时利息的计算为截止到学生毕业当年的8月。

3、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减免资助,实行一次性申报、一次性审批,不得分学年报送。复读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内。

(五)各项资助资金为: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六)纸质材料分类整理,电子版材料发至 xsczxdk@126.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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