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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生源地贷款学生回执确认和高校助学贷款催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2日 16:49

各学院:

当前至年末是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关键时期,为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业,现将近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回执确认是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否成功办理助学贷款。各学院务必于9月30日前将本院贷款学生回执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中全部确认处理完毕。如学院延期未予确认,经办银行将视同学生放弃贷款,延误确认的贷款学生将不能获得贷款。

2、做好高校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从9月份至年末,是高校助学贷款集中到期时段,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本年度到期贷款和逾期贷款本息催收工作,确保本年度我校高校助学贷款回收任务顺利完成,不断提高我校助学贷款回收水平。

3、不得将“学生是否获得助学贷款”作为奖助学金等其他资助项目的评定条件。近年来,时有学生反映个别高校将“学生是否获得助学贷款”作为奖助学金等其他资助项目的评定条件之一,这严重违背了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精神,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学院不得将“学生是否获得助学贷款”作为奖助学金的应其他资助项目的评定条件。

  

                                     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处

                              201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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